|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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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蚌埠中心支公司                 合肥合纵物流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罗湖支公司 五河县锦程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安徽省郎溪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对***、五河县锦程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在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蚌埠中心支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罗湖支公司因涉案交通事故造成皖C×××××号重型半挂牵引车、赣K×××××号重型平板挂车毁损的车辆损失理赔款予以冻结。冻结期间该车辆理赔款(在保全金额550,000元范围内)不得问***、五河县锦程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支付,冻结期限为一年。 案件申请费3,270元,由原告合肥合纵物流有限公司预交。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10-15 | 
| 发布日期 | 2020-02-2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