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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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黔东南州分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 |
| 法院 | 贵州省凯里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终结本院(2017)黔2601民初3710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二、申请执行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黔东南州分公司在本次执行程序中未实现债权,尚未受偿的债权应继续受偿。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期间,如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可以再次向本院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19-10-10 |
| 发布日期 | 2020-02-2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