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郑州惠凯置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商品房预售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豫0183民初8731号 原告:***,男,出生于1990年3月6日,汉族,住***。 被告:郑州惠凯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市新密市大鸿路东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83579220618E。 法定代表人:张跃宗。 原告***诉被告郑州惠凯置业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缴纳诉讼费通知书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张聪会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五日 书记员徐萌丹 |
| 裁判日期 | 2019-11-15 |
| 发布日期 | 2019-12-1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