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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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京首建混凝土搅拌站有限公司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
| 法院 |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查封北京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名下价值1178766.26元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北京京首建混凝土搅拌站有限公司预付。 本裁定书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收到裁定书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20-10-20 |
| 发布日期 | 2021-02-2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