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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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郦广园现代农业有限公司 吉林建院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吉林省东辽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吉林省郦广园现代农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给付原告***工程款1923971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5400元、保全费5000元,保全担保费7500元、鉴定费3000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吉林省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1-08 |
| 发布日期 | 2020-02-2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