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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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陵县祥明物流有限公司 临沂坤德价格评估有限公司 江苏宁宿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兰陵县金盛物流有限公司 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中心支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兰陵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中心支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范围内赔偿原告***路产损失2,000元。 二、被告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中心支公司在第三者责任保险范围内赔偿原告***路产损失6,935元。 三、被告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中心支公司在车辆损失险范围内赔偿原告***各项经济损失合计414,635元(车辆损失382,600元+施救费32,000元+邮寄费35元)。 四、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上述第一、二、三项给付内容及案件受理费负担部分,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8,619元,由原告***负担965元,被告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中心支公司负担7,654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16 |
| 发布日期 | 2020-02-2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