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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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天正基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天水翔龙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水中心支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财产保全 |
| 法院 | 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天水翔龙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在农行***支行***账户内的存款713312元。冻结期限为一年。 案件申请费4087元,由申请人平凉天正基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20-01-21 |
| 发布日期 | 2020-02-2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