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张家界市力宏源建材贸易有限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他执行 |
| 法院 | 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湘0802执保6号 张家界德润建材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张家界市力宏源建材贸易有限公司、杨碧艳: 本院在办理申请人张家界德润建材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与被申请人张家界市力宏建材贸易有限公司、杨碧艳纠纷一案中,本院作出的(2021)湘0802民初15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冻结被申请人张家界市力宏源建材贸易有限公司、杨碧艳银行存款145万元,冻结期限为一年;本院已于2021年1月19日、20日通过总对总查控系统额度冻结被申请人张家界市力宏源建材贸易有限公司、杨碧艳的上述财产。本案保全完毕,特发出结案通知书。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1-02-1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