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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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铭圣运输有限公司 淄博庄园混凝土有限公司 淄博恒力水泥有限公司 淄博茂宏物流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申请公示催告 |
| 法院 |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鲁0303民催20号 申请人:淄博茂宏物流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孙德春,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苗延成,山东鲁川律师事务所律师。 申报人:淄博铭圣运输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宗继宝,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男,汉族,****年**月**日出生,淄博铭圣运输有限公司员工。 申请人淄博茂宏物流有限公司因被盗出票银行为齐商银行、出票日期为2019年10月30日、票据到期日为2020年4月22日、出票人为淄博庄园混凝土有限公司、收款人为淄博恒力水泥有限公司、票面金额为500000元、号码为31300052/31094685的银行承兑汇票一张,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于2019年12月26日立案后,于2020年1月2日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在90日内申报权利。申报人淄博铭圣运输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1月21日向本院申报。 终结本案的公示催告程序。 申请费100元,由申请人淄博茂宏物流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赵艳芹 二零二零年一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谭斐 |
| 裁判日期 | 2020-01-21 |
| 发布日期 | 2020-02-2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