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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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奥华钢结构有限公司 江苏天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山东泽岐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山东省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查封担保人姜德国名下,位于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海瞳路不动产,查封期限三年; 二、冻结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45万元,冻结期限一年。 需要续行查封、冻结的,申请人应在查封、冻结期限届满7日前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冻结的书面申请,逾期申请或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1-02-09 |
| 发布日期 | 2021-02-1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