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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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承德华远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
| 法院 |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北京市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10760000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承德华远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20-10-14 |
| 发布日期 | 2021-02-1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