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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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四象网讯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车巢机械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京0101民初14216号 原告:北京四象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蒋君伟,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潘双,天津融耀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北京车巢机械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丁子淳,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树,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北京四象网讯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北京车巢机械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立案受理。 本院依职权将本案移送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受理。 审判员赵飞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五日 书记员陈思佳 |
| 裁判日期 | 2019-11-15 |
| 发布日期 | 2020-02-2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