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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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普天邮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普天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行政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信息电讯行政管理(信息、电讯) |
| 法院 |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0元,由原告***负担(已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当事人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50元,上诉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上诉人在上诉期限内未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又不提出缓交申请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
| 裁判日期 | 2020-09-25 |
| 发布日期 | 2021-02-1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