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山东省临清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立即冻结被申请人名下44000元的银行存款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详见查封清单)。 申请人应在采取保全措施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本院将解除财产保全。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 本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01-21 |
发布日期 | 2021-02-10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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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山东省临清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立即冻结被申请人名下44000元的银行存款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详见查封清单)。 申请人应在采取保全措施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本院将解除财产保全。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 本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01-21 |
发布日期 | 2021-0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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