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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汕头市河浦建筑总公司
青海鼎翔建筑工程开发有限公司
甘肃江隆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法院 海晏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许甘肃江隆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56386.8元,减半收取计28193.4元,由甘肃江隆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裁判日期 2019-12-17
发布日期 2020-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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