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贵州天虹志远电线电缆有限公司 贵州南源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贵州省惠水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贵州省惠水县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0)黔2731执34号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 申请执行人:贵州天虹志远电线电缆有限公司; 住所地:惠水县高镇镇赤土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273168841450XJ; 法定代表人:卢永海,系该公司经理; 被执行人:贵州南源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贵阳市箭道街宏业大厦16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100789754140R; 法定代表人:罗飞,系该公司总经理; 二、案件由来 申请执行人贵州天虹志远电线电缆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贵州南源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贵州省惠水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黔2731民初1936号民事调解书已经生效。申请执行人贵州天虹志远电线电缆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3日向本院申请执行。 三、执行过程及结果 本院在执行贵州天虹志远电线电缆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贵州南源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在本次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贵州南源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履行义务完毕,故本案以执行完毕报结。 特此呈报结案 承办人:韦祥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三日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2-2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