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广西金尚实业有限公司
永州零陵湘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长沙市岳麓区含光滨江农贸市场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湖南省湘乡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查封、冻结被申请人长沙市岳麓区含光滨江农贸市场、永州零陵湘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西金尚实业有限公司、欧阳艳辉、***、***、***、***、***、***人民币5770000元的银行存款或者其他等值财产(包括股权、房产、车辆)。

本案财产保全费5000元,申请人湘乡市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19-08-16
发布日期 2019-12-18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