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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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江阴市齐富五金机电有限公司 上海思源电力电容器有限公司 江阴市中联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江阴中远电工材料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上海思源电力电容器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给付江阴中远电工材料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款779076.93元(该款上海思源电力电容器有限公司已汇入本院帐户)。 案件受理费11890元(江阴中远电工材料有限公司已预交),由江阴中远电工材料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一并提交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
| 裁判日期 | 2019-04-16 |
| 发布日期 | 2020-02-2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