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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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格尔木铁路中区支行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西中心支公司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格尔木铁路西区支行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
| 法院 | 青海省格尔木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格尔木铁路中区支行(账号:62178587000********)、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格尔木铁路西区支行(账号:62284819482********)内的银行存款,共计670000元。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20-12-22 |
| 发布日期 | 2021-02-0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