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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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广西开建沥青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 华冠达工程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 华冠达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法院 |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解除对被申请人华冠达工程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华冠达工程有限公司名下价值333194.02元财产的查封、冻结。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7-02 |
| 发布日期 | 2021-02-0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