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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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星焱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宏泰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南宁星焱科技有限公司对管辖权提出的异议成立,本案移送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处理。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9-01 |
| 发布日期 | 2021-02-0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