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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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贵州省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8600元,由原告***负担;已交纳的保全申请费5000元,退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 逾期不提起上诉,则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20-12-30 |
| 发布日期 | 2021-02-0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