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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盱眙县友顺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淮安鼎信钢管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盱眙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对淮安鼎信钢管有限公司尚未清偿原告盱眙县友顺经贸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628652.33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 二、驳回原告盱眙县友顺经贸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0088元,公告费600元,财产保全费3670元,合计14358元,由被告***、***连带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12-25 |
| 发布日期 | 2021-02-0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