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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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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债权人撤销权纠纷
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2020)苏0412民初4091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起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0元,退还江南农商行;上诉人江南农商行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00元,予以退还。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裁判日期 2021-01-28
发布日期 2021-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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