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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许昌许继配电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长空建设有限公司
大盛微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大盛微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许昌许继配电股份有限公司货款1,390,000元并支付利息(自2020年3月24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货款付清之日止);

二、反诉被告许昌许继配电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反诉原告大盛微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售后服务相关费用35,533.5元;

三、反诉被告许昌许继配电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反诉原告大盛微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违约金30,000元;

四、驳回反诉原告大盛微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反诉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7,580元,减半收取8,790元,由被告大盛微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反诉费用5,346元,减半收取2,673元,由反诉原告大盛微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2,023元,反诉被告许昌许继配电股份有限公司负担65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12-04
发布日期 2021-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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