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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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天府劳务有限公司 长沙市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三分公司 长沙市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湖南省粤森置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申请人***名下坐落于长沙市的房屋产权(产权证号:长房权证开福字第××号); 二、冻结被申请人***、长沙市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三分公司、长沙市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湖南天府劳务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人民币778613元或查封、扣押、冻结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11-12 |
| 发布日期 | 2019-12-1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