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扎赉特旗陆洋热力有限公司 |
| 类型 |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内蒙古自治区扎赉特旗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内蒙古自治区扎赉特旗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0)内2223执3380号 申请执行人:***,男性,****年**月**日生,汉族,住***。 被执行人:扎赉特旗陆洋热力有限公司,住***。 ***与扎赉特旗陆洋热力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根据***申请,依据(2020)内2223民初3501号民事调解书,于2020年12月30日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协议内容如下:一、双方达成的和解履行标的为:25000.00元。二、法院扣划被执行人账户内存款6200.00元,被执行人承诺于2021年12月30日前一次性把剩余欠款全部给付完毕,被执行人本人同意冻结名下银行账户存款。三、如被执行人不按协议履行给付义务,申请执行人将按原民事调解书申请执行。于2020年12月30日终结执行。 特此通知 承办人王健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十日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1-02-0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