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广东省兴宁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广东省兴宁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揭西分公司
东莞市泰至塑料五金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东莞市泰至塑料五金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2335.04元,由原告东莞市泰至塑料五金有限公司负担。

裁判日期 2021-01-28
发布日期 2021-02-07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