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青岛宇慧绿色工贸有限公司 青岛普嘉德实业有限公司 青岛泰格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青岛同济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青岛好管家设施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青岛陆众联储物流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物权保护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维持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2019)鲁0211民初16912号民事判决第一、三项; 二、撤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2019)鲁0211民初16912号民事判决第二项。 一审案件受理费9145元,由被上诉人青岛泰格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承担7145元,由上诉人青岛宇慧绿色工贸有限公司承担20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9145元,由被上诉人青岛泰格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承担5000元,由上诉人青岛宇慧绿色工贸有限公司承担4145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11-24 |
| 发布日期 | 2021-02-0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