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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保护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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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物权保护纠纷
法院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维持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2019)鲁0211民初16912号民事判决第一、三项;

二、撤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2019)鲁0211民初16912号民事判决第二项。

一审案件受理费9145元,由被上诉人青岛泰格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承担7145元,由上诉人青岛宇慧绿色工贸有限公司承担20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9145元,由被上诉人青岛泰格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承担5000元,由上诉人青岛宇慧绿色工贸有限公司承担4145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11-24
发布日期 2021-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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