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荆门市旺东煤炭有限公司
华新水泥(鹤峰)民族建材有限公司
葛洲坝兴山水泥有限公司
葛洲坝嘉鱼水泥有限公司
深圳大通致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湖北鑫银翔商贸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法院 襄阳市樊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荆门市旺东煤炭有限公司在葛洲坝兴山水泥有限公司、葛洲坝嘉鱼水泥有限公司、华新水泥(鹤峰)民族建材有限公司、深圳大通致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等处到期债权共计490万元。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18-09-11
发布日期 2021-02-05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