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银保险有限公司镇江中心支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护理费70080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130元、公告费606元,共计1736元,由被告***负担1148元,原告***负担588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
| 裁判日期 | 2019-08-28 |
| 发布日期 | 2020-02-2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