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洛阳德宝冷链有限公司 洛阳市博马农业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确认合同有效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孟津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确认原告洛阳德宝冷链有限公司与被告洛阳市博马农业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于2018年1月1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效。 案件受理费100元,减半收取50元,由被告洛阳市博马农业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8-12-06 |
| 发布日期 | 2020-02-2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