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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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三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北海市建筑工程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法院 |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中止对位于北海市新世纪大道以北、四川路以西海岸新都2幢1单元0702号房屋的执行。 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裁判日期 | 2019-12-13 |
发布日期 | 2020-02-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