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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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汕尾中心支公司 陆河安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中垚建设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陆河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浙江中垚建设有限公司、***、陆河安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价值人民币371465.42元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7-04-24 |
| 发布日期 | 2021-02-0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