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其他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长沙特耐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湖北大冶汉龙汽车有限公司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大冶长远模具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他民事
法院 湖北省大冶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湖北大冶长远模具有限公司、湖北大冶汉龙汽车有限公司下列银行账户(1、户名:湖北大冶长远模具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大冶支行;账号:42×××38;2、户名:湖北大冶汉龙汽车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大冶支行;账号:42×××33)中的存款共计276037.13元,冻结期限一年。

案件申请费1900元,由申请人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裁判日期 2020-12-29
发布日期 2021-02-02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