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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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城南支行 江苏凯伦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他民事 |
法院 |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解除对被申请人冻结被申请人江苏凯伦防水工程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城南支行10×××54账户的存款127153.71元的冻结。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01-11 |
发布日期 | 2021-0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