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2020)湘0702民初2641号民事判决;

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曾义偿还借款本金800000元;并以80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算支付自2015年4月至该借款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

三、驳回曾义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25808元,保全费5000元,保全担保费5000元,共计35808元,由***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4259元,由曾义负担7129.5元,***负担7129.5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01-27
发布日期 2021-02-01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