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常德市太阳山物流有限公司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德中心支公司津市营销服务部 常德市龙德运输有限公司津市分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市分公司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2020)湘0703民初3612号判决书中第十页倒数第四行“由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市分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内赔偿4100000元”补正为“由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市分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内赔偿410000元”。 此页无正文 审 判 员 何才平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法官助理廖欢 代理书记员 孙文欣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1-02-0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