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靖边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陕西省靖边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陕0824民初6509号

原告***,男,汉族,****年*月**日生,住***。

委托代理人:朱晓飞,陕西辅衡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张磊,陕西辅衡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告***,男,汉族,****年**月*日生,住***。

本院在审理原告***诉被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向本院申请撤诉。经本院审查,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予原告***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9224元,减半收取4612元,由原告负担。

裁判日期 2020-12-29
发布日期 2021-02-01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