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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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成都艾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
法院 | 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成都艾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协助原告***办理位于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房屋的不动产权证。 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成都艾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9-28 |
发布日期 | 2021-02-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