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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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徐州汉旗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他执行 |
法院 |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苏0311执恢49号 徐州汉旗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薛帅、刘姣、张靖彬: 徐州汉旗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薛帅、刘姣、张靖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328268.57元,本院立案受理,被执行人薛帅、刘姣、张靖彬已全部履行完毕,至此,徐州汉旗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7)苏0311民初5680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1-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