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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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鑫华良门业有限公司 大连建工消防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被申请人大连建工消防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65万元。冻结期限为一年。 二、冻结担保人王儒亮名下存于中国民生银行存款40万元。冻结期限为一年。 案件申请费3770元,由申请人大连鑫华良门业有限公司预交。 本裁定书送达后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1-08 |
| 发布日期 | 2020-02-2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