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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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 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临沂美乐家电有限公司 临沂市立科丽景广告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中止本院(2019)鲁1302执保217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对被申请人临沂美乐家电有限公司在济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用于质押的银行账户81×××23的银行存款11万元的执行。 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 裁判日期 | 2019-11-21 |
| 发布日期 | 2020-02-2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