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江西崇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西省崇义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查封登记在被申请人***名下位于江西省赣州市崇义县横水镇旗岭路1××-1××号的房产(不动产权证书号:崇房权证崇城(3)字第××号),查封期限为三年; 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江西崇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预交。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10-31 |
| 发布日期 | 2020-02-2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