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江西崇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江西省崇义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查封登记在被申请人***名下位于江西省赣州市崇义县横水镇旗岭路1××-1××号的房产(不动产权证书号:崇房权证崇城(3)字第××号),查封期限为三年;

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江西崇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预交。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19-10-31
发布日期 2020-02-20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