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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鲁山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鲁山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豫0423执恢760号

张建华(申请执行人)、赵艳平(被执行人):

张建华与赵艳平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2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元,其中,本金xx元,利息xx元,迟延履行金(迟延履行利息)xx元,(未执行到位的元,申请执行人申请放弃)。本院已于xx年xx月xx日将该款转付给张建华(申请执行人)。至此,张建华(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7)豫0423民初7756号(原审情况案号)(原审情况结案方式)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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