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加华沃尔夫(河南)肥业有限公司 商丘市新鹏泰塑料编织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宁陵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加华沃尔夫(河南)肥业有限公司向原告商丘市新鹏泰塑料编织有限公司支付货款65598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履行完毕; 驳回原告商丘市新鹏泰塑料编织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1440元,减半收取720元,由被告加华沃尔夫(河南)肥业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自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提供副本一式六份,上诉于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11-25 |
| 发布日期 | 2021-01-2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