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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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成都英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商品房预售纠纷 |
法院 |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片区人民法院(2019)川0192民初1725号民事判决; 二、成都英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79024元。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824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648元,均由成都英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19-12-17 |
发布日期 | 2020-0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