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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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中恒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测绘规划咨询有限公司 甘肃昊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 法院 | 甘肃省清水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甘肃利信物业有限公司清水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赔偿***财产损失77050.4元; 二、驳回***对甘肃昊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300元,减半收取计1150元,由***负担264元,甘肃利信物业有限公司清水分公司负担886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9-27 |
| 发布日期 | 2021-01-2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