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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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金中海国际置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黄山市黄山区名人国际艺术家庄园置业有限公司 江苏苏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芜湖华融兴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936594.36元,由江苏苏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216569.39元,由黄山市黄山区名人国际艺术家庄园置业有限公司负担720024.97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19-11-15 |
| 发布日期 | 2020-02-2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