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 南京装饰联合有限公司 南京开启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南京兆正建材贸易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 法院 |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的权利,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终结本次执行行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院递交异议申请书及副本一式六份,向本院申请异议。 |
| 裁判日期 | 2019-06-27 |
| 发布日期 | 2020-02-20 |






